执业律师应当备存受制于「可疑交易报告」和调查的交易的纪录,直至相关当局确认个案已作结为止。

执业律师亦应在合理范围内致力对现有客户的纪录作不时更新,并定期覆检客户的风险状况。

律师与客户的业务关系结束后,所有与交易有关的文件以及为识别客户和进行客户尽职审查而取得或编制的纪录均应予备存,为期如下﹕

  • 客户尽职审查文件(不论正本或副本)、纪录及客户档案(包括与客户的商业书信往来) - 5年
  • 物业转易事宜 - 15年
  • 租务事宜 - 7年
  • 其他事宜(刑事案件除外) - 7年
  • 刑事案件 - 自任何上诉期届满之时起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