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為律師會建立並維持一策略性政策綱領,並將之提交理事會通過。 |
2. |
在牽涉超過一個委員會的事宜上統籌各委員會的工作,並解決各委員會間存有的爭議。 |
3. |
處理未分派至任何委員會的事宜。 |
4. |
擬備及維持律師會每年的營運計劃和預算。 |
1. |
設定各程序事宜及律師會的整體營運架構,包括常規訓令和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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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擬備及維持帳目,行使財務管理,並對律師會的財政情況作出監管和控制。 |
3. |
擬定並檢討員工政策。 |
4. |
確保律師會備有管理資訊的策略,包括資訊科技的獲得和使用,使資訊科技能支持並補足律師會的策略性政策綱領。 |
5. |
擬備理事會年報中的法定資料部分。 |
6. |
監管、檢討及決定有關律師專業彌償保險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