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会与来自内地、台湾和澳门的48个律师协会和15个团体签订了57份合作备忘录。已签订合作备忘录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律师协会:
司法管辖权 | 律师协会 / 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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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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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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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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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外,律师协会按其司法管辖区内的笔划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