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香港律师会理事会(“理事会”)议决,按香港法律第159章《法律执业者条例》第26A(1)(a)(i)及26A(1)(c)条,向杨敏健律师行采取介入行动。杨敏健律师行之经营地址为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一百七十八号华懋世纪广场十二楼一二零一室。介入行动已于2023年9月28日开始。

理事会已聘任唐汇栋律师行为介入中介人。如客户及有关人士对杨敏健律师行有任何查询,可联络唐汇栋律师行,联络资料如下:

唐汇栋律师行
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30号 新鸿基中心5楼501室
联络人:李焕姿律师
电话: 2868 0393
图文传真:2810 0556
电邮:mkyeung@rtclaw.com.hk

香港律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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