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刊 載 於 2 0 1 1 年 7 月 2 5 日 之 星 島 日 報 A 1 4 頁 題 目 公 司 董 事 精 神 健 康 問 題 公 司 董 事 作 為 公 司 的 靈 魂 人 物 對 公 司 的 行 政 决 策 固 然 有 着 舉 足 輕 重 的 影 響 。 然 而 , 都 市 社 會 所 引 發 的 精 神 和 情 緒 問 題 卻 日 益 嚴 重 並 且 牽 連 甚 廣 。 究 竟 公 司 董 事 的 精 神 健 康 問 題 又 應 當 如 何 處 置 ? 一 般 而 言 , 公 司 董 事 需 要 履 行 的 責 任 源 自 多 方 面 , 包 括 公 司 章 程 、 普 通 法 和 法 規 。 較 早 前 , 香 港 著 名 地 產 發 展 公 司 的 董 事 局 便 因 成 員 的 精 神 健 康 問 題 出 現 內 訌 導 致 對 簿 公 堂 。 董 事 局 ...
聲 明 香 港 律 師 會 鄭 重 聲 明 , 本 文 所 載 庚 內 容 是 參 照 文 章 刊 登 日 適 用 法 律 而 提 出 看 法 , 並 不 構 成 任 何 法 律 意 見 。 讀 者 如 有 個 別 法 律 問 題 , 應 當 就 其 個 別 情 況 向 律 師 徵 詢 意 見 。 本 文 內 容 純 屬 個 人 意 見 , 並 不 代 表 香 港 律 師 會 立 場 。 任 何 人 士 如 因 文 章 所 載 或 漏 載 的 資 料 而 引 致 任 何 損 失 或 損 害 , 香 港 律 師 會 及 撰 寫 文 章 的 律 師 絕 不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本 文 刊 載 於 2 0 1 1 年 1 0 月 3 日 之 星 島 日 報 A 1 2 頁 題 目 試 用 期 解 僱 合 約 須 知 最 近 友 人 問 筆 者 關 於 一 些 僱 傭 合 約 的 問 題 ...
聲 明 香 讀 港 者 律 如 師 有 會 個 鄭 別 法 重 律 聲 問 明 題 , , 本 應 文 當 所 就 載 其 庚 個 內 別 容 情 是 況 參 向 照 律 文 師 章 徵 刊 詢 登 意 日 見 適 。 用 法 律 而 提 出 看 法 , 並 不 構 成 任 何 法 律 意 見 。 本 文 內 容 純 屬 個 人 意 見 , 並 不 代 表 香 港 律 師 會 立 場 。 責 任 何 人 。 士 如 因 文 章 所 載 或 漏 載 的 資 料 而 引 致 任 何 損 失 或 損 害 , 香 港 律 師 會 及 撰 寫 文 章 的 律 師 絕 不 承 擔 任 何 本 文 刊 載 於 2 0 1 1 年 5 月 2 日 之 星 島 日 報 A 8 頁 題 目 說 粗 口 犯 法 嗎 ? 有 讀 者 來 信 道 , 假 若 他 在 香 港 鐵 路 有 限 公 司 ...
聲 明 香 港 律 師 會 鄭 重 聲 明 , 本 文 所 載 庚 內 容 是 參 照 文 章 刊 登 日 適 用 法 律 而 提 出 看 法 , 並 不 構 成 任 何 法 律 意 見 。 讀 者 如 有 個 別 法 律 問 題 , 應 當 就 其 個 別 情 況 向 律 師 徵 詢 意 見 。 本 文 內 容 純 屬 個 人 意 見 , 並 不 代 表 香 港 律 師 會 立 場 。 任 何 人 士 如 因 文 章 所 載 或 漏 載 的 資 料 而 引 致 任 何 損 失 或 損 害 , 香 港 律 師 會 及 撰 寫 文 章 的 律 師 絕 不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本 文 刊 載 於 2 0 1 1 年 7 月 4 日 之 星 島 日 報 A 1 6 頁 題 目 精 神 上 無 行 為 能 力 的 人 如 何 申 請 監 護 年 屆 七 十 的 王 婆 婆 一 直 與 八 ...
聲 明 香 港 律 師 會 鄭 重 聲 明 , 本 文 所 載 庚 內 容 是 參 照 文 章 刊 登 日 適 用 法 律 而 提 出 看 法 , 並 不 構 成 任 何 法 律 意 見 。 讀 者 如 有 個 別 法 律 問 題 , 應 當 就 其 個 別 情 況 向 律 師 徵 詢 意 見 。 本 文 內 容 純 屬 個 人 意 見 , 並 不 代 表 香 港 律 師 會 立 場 。 任 何 人 士 如 因 文 章 所 載 或 漏 載 的 資 料 而 引 致 任 何 損 失 或 損 害 , 香 港 律 師 會 及 撰 寫 文 章 的 律 師 絕 不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本 文 刊 載 於 2 0 1 1 年 8 月 2 2 日 之 星 島 日 報 A 1 5 頁 題 目 貨 不 對 辨 對 策 假 設 有 一 無 良 書 商 為 了 促 銷 某 一 本 圖 書 , 在 其 設 ...
聲 明 香 讀 港 者 律 如 師 有 會 個 鄭 別 法 重 律 聲 問 明 題 , , 本 應 文 當 所 就 載 其 庚 個 內 別 容 情 是 況 參 向 照 律 文 師 章 徵 刊 詢 登 意 日 見 適 。 用 法 律 而 提 出 看 法 , 並 不 構 成 任 何 法 律 意 見 。 本 文 內 容 純 屬 個 人 意 見 , 並 不 代 表 香 港 律 師 會 立 場 。 責 任 何 人 。 士 如 因 文 章 所 載 或 漏 載 的 資 料 而 引 致 任 何 損 失 或 損 害 , 香 港 律 師 會 及 撰 寫 文 章 的 律 師 絕 不 承 擔 任 何 本 文 刊 載 於 2 0 1 1 年 5 月 1 6 日 之 星 島 日 報 A 1 0 頁 題 目 駐 港 解 放 軍 用 地 警 方 亦 無 權 進 入 讀 者 「 特 區 軍 事 迷 」 來 信 ...
本 文 刊 載 於 2 0 1 1 年 7 月 1 1 日 之 星 島 日 報 A 1 2 頁 題 目 精 神 上 無 行 為 能 力 處 理 財 產 職 限 有 別 本 文 簡 介 監 護 委 員 會 與 高 等 法 院 就 處 理 「 精 神 上 無 行 為 能 力 人 士 」 財 產 的 分 別 。 經 認 可 的 專 科 醫 生 ( 如 精 神 科 、 腦 神 經 科 或 老 人 科 等 ) 證 實 為 「 精 神 上 無 行 為 能 力 人 士 」 ( 以 下 稱 M I P ) 後 , 他 們 的 家 人 或 親 友 可 按 需 要 在 高 等 法 院 或 監 護 委 員 會 申 請 , 處 理 他 們 的 日 常 生 活 安 排 及 財 產 。 在 申 請 處 理 有 關 M I P 的 財 產 時 , 申 請 人 必 須 先 了 解 高 等 法 院 所 頒 發 予 M ...
聲 明 香 港 律 師 會 鄭 重 聲 明 , 本 文 所 載 庚 內 容 是 參 照 文 章 刊 登 日 適 用 法 律 而 提 出 看 法 , 並 不 構 成 任 何 法 律 意 見 。 讀 者 如 有 個 別 法 律 問 題 , 應 當 就 其 個 別 情 況 向 律 師 徵 詢 意 見 。 本 文 內 容 純 屬 個 人 意 見 , 並 不 代 表 香 港 律 師 會 立 場 。 任 何 人 士 如 因 文 章 所 載 或 漏 載 的 資 料 而 引 致 任 何 損 失 或 損 害 , 香 港 律 師 會 及 撰 寫 文 章 的 律 師 絕 不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本 文 刊 載 於 2 0 1 1 年 6 月 6 日 之 星 島 日 報 A 1 0 頁 題 目 交 通 意 外 隨 時 小 事 化 大 很 多 駕 駛 人 士 對 發 生 交 通 意 外 後 應 該 採 取 ...
聲 明 香 港 律 師 會 鄭 重 聲 明 , 本 文 所 載 庚 內 容 是 參 照 文 章 刊 登 日 適 用 法 律 而 提 出 看 法 , 並 不 構 成 任 何 法 律 意 見 。 讀 者 如 有 個 別 法 律 問 題 , 應 當 就 其 個 別 情 況 向 律 師 徵 詢 意 見 。 本 文 內 容 純 屬 個 人 意 見 , 並 不 代 表 香 港 律 師 會 立 場 。 任 何 人 士 如 因 文 章 所 載 或 漏 載 的 資 料 而 引 致 任 何 損 失 或 損 害 , 香 港 律 師 會 及 撰 寫 文 章 的 律 師 絕 不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本 文 刊 載 於 2 0 1 1 年 9 月 2 6 日 之 星 島 日 報 A 1 2 頁 題 目 大 廈 管 理 的 「 基 本 法 」 從 香 港 現 時 的 形 勢 來 看 , 大 厦 業 主 立 案 ...
聲 明 香 港 律 師 會 鄭 重 聲 明 , 本 文 所 載 庚 內 容 是 參 照 文 章 刊 登 日 適 用 法 律 而 提 出 看 法 , 並 不 構 成 任 何 法 律 意 見 。 讀 者 如 有 個 別 法 律 問 題 , 應 當 就 其 個 別 情 況 向 律 師 徵 詢 意 見 。 本 文 內 容 純 屬 個 人 意 見 , 並 不 代 表 香 港 律 師 會 立 場 。 任 何 人 士 如 因 文 章 所 載 或 漏 載 的 資 料 而 引 致 任 何 損 失 或 損 害 , 香 港 律 師 會 及 撰 寫 文 章 的 律 師 絕 不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本 文 刊 載 於 2 0 1 1 年 6 月 1 3 日 之 星 島 日 報 A 1 2 頁 題 目 坐 監 要 問 醫 生 ? 阿 德 沒 有 按 時 到 專 科 門 診 打 針 , 他 在 喃 喃 自 ...
聲 明 香 港 律 師 會 鄭 重 聲 明 , 本 文 所 載 庚 內 容 是 參 照 文 章 刊 登 日 適 用 法 律 而 提 出 看 法 , 並 不 構 成 任 何 法 律 意 見 。 讀 者 如 有 個 別 法 律 問 題 , 應 當 就 其 個 別 情 況 向 律 師 徵 詢 意 見 。 本 文 內 容 純 屬 個 人 意 見 , 並 不 代 表 香 港 律 師 會 立 場 。 任 何 人 士 如 因 文 章 所 載 或 漏 載 的 資 料 而 引 致 任 何 損 失 或 損 害 , 香 港 律 師 會 及 撰 寫 文 章 的 律 師 絕 不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本 文 刊 載 於 2 0 1 1 年 8 月 2 9 日 之 星 島 日 報 A 1 2 頁 題 目 當 值 律 師 計 劃 林 先 生 來 信 , 表 示 早 前 被 警 方 查 獲 藏 有 危 險 藥 物 ...
聲 明 香 港 律 師 會 鄭 重 聲 明 , 本 文 所 載 庚 內 容 是 參 照 文 章 刊 登 日 適 用 法 律 而 提 出 看 法 , 並 不 構 成 任 何 法 律 意 見 。 讀 者 如 有 個 別 法 律 問 題 , 應 當 就 其 個 別 情 況 向 律 師 徵 詢 意 見 。 本 文 內 容 純 屬 個 人 意 見 , 並 不 代 表 香 港 律 師 會 立 場 。 任 何 人 士 如 因 文 章 所 載 或 漏 載 的 資 料 而 引 致 任 何 損 失 或 損 害 , 香 港 律 師 會 及 撰 寫 文 章 的 律 師 絕 不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本 文 刊 載 於 2 0 1 1 年 6 月 2 7 日 之 星 島 日 報 A 1 3 頁 題 目 購 物 狂 最 近 有 研 究 顯 示 , 美 國 已 有 1 0 0 0 萬 人 患 有 類 似 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