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2 3 年 5 月 2 9 日 , 律 师 会 理 事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郑 宗 汉 律 师 及 理 事 会 理 事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徐 凯 怡 律 师 与 山 东 律 师 协 会 代 表 团 进 行 礼 节 性 会 面 , 探 讨 未 来 合 作 的 可 能 性 。 双 方 在 礼 节 性 会 议 后 交 换 纪 念 品 。
香 港 律 师 会 与 海 南 省 司 法 厅 的 代 表 团 于 2 0 2 3 年 1 月 3 0 日 代 表 进 行 礼 节 性 会 面 。 香 港 律 师 会 会 长 陈 泽 铭 律 师 、 副 会 长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主 席 汤 文 龙 律 师 、 前 会 长 暨 仲 裁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苏 绍 聪 律 师 、 仲 裁 委 员 会 委 员 陈 启 源 律 师 以 及 秘 书 长 朱 洁 冰 律 师 于 会 上 介 绍 了 香 港 法 律 行 业 的 发 展 概 况 , 特 别 是 香 港 律 师 在 仲 裁 方 面 的 角 色 , 并 探 讨 两 地 法 律 专 业 未 来 的 合 作 机 会 。 香 港 律 师 会 会 长 陈 泽 铭 律 师 向 海 南 省 司 法 厅 厅 长 致 送 纪 念 品 。
深 圳 市 律 师 协 会 会 长 张 斌 率 领 的 代 表 团 于 2 0 2 3 年 4 月 2 8 日 来 访 香 港 律 师 会 , 就 未 来 合 作 机 会 进 行 会 谈 。 律 师 会 的 代 表 包 括 会 长 陈 泽 铭 律 师 、 副 会 长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主 席 汤 文 龙 律 师 、 理 事 会 理 事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黄 巧 欣 律 师 及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徐 凯 怡 律 师 。 深 圳 市 律 师 协 会 会 长 张 斌 、 8 名 副 会 长 及 其 他 代 表 成 员 到 访 香 港 律 师 会 。
大 中 华 兴 趣 小 组 ( 下 称 「 兴 趣 小 组 」 ) 为 律 师 会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 下 称 「 委 员 会 」 ) 辖 下 的 一 个 小 组 , 成 员 包 括 从 事 大 中 华 地 区 的 法 律 事 务 , 或 有 兴 趣 在 区 内 发 展 的 律 师 , 亦 包 括 前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及 过 去 活 动 的 参 加 者 。 为 加 强 与 兴 趣 小 组 成 员 的 联 系 , 委 员 会 于 2 0 2 3 年 2 月 2 4 日 举 行 兴 趣 小 组 聚 会 。 香 港 律 师 会 副 会 长 兼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主 席 汤 文 龙 律 师 、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兼 兴 趣 小 组 主 席 郑 宗 汉 律 师 、 大 中 华 法 律 ...
东 盟 投 资 与 贸 易 合 规 管 理 及 法 律 风 险 防 范 论 坛 于 1 月 5 日 由 香 港 律 师 会 、 重 庆 市 律 师 协 会 、 四 川 省 律 师 协 会 、 云 南 省 律 师 协 会 和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律 师 协 会 以 线 上 形 式 联 手 主 办 。 香 港 律 师 会 会 长 陈 泽 铭 律 师 就 香 港 律 师 在 中 国 企 业 赴 东 盟 投 资 与 经 贸 合 作 中 的 价 值 与 作 用 发 表 主 题 演 讲 。 逾 6 0 0 名 来 自 政 府 部 门 、 大 学 、 律 师 协 会 、 仲 裁 和 调 解 组 织 、 企 业 的 嘉 宾 和 代 表 参 加 是 次 论 坛 。 论 坛 以 线 上 形 式 顺 利 举 行 。 东 盟 投 资 与 贸 易 合 规 管 理 及 法 律 ...
律 师 会 会 长 陈 泽 铭 律 师 率 领 约 4 0 名 律 师 会 会 员 于 6 月 1 6 日 前 往 佛 山 , 参 加 由 律 师 会 举 办 的 首 场 「 湾 区 快 车 」 活 动 。 代 表 团 包 括 副 会 长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主 席 汤 文 龙 律 师 、 前 会 长 暨 粤 港 澳 大 湾 区 附 属 委 员 会 主 席 苏 绍 聪 博 士 、 理 事 会 成 员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郑 宗 汉 律 师 、 理 事 会 成 员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黄 巧 欣 律 师 和 徐 凯 怡 律 师 、 理 事 会 成 员 岑 显 恒 律 师 及 秘 书 长 朱 洁 冰 律 师 。 代 表 团 出 席 了 由 广 东 省 律 师 协 会 及 佛 山 市 律 师 协 会 ...
为 加 深 年 青 律 师 对 内 地 法 律 专 业 及 大 湾 区 最 新 发 展 的 了 解 , 由 1 6 位 年 青 会 员 组 成 的 代 表 团 于 6 月 2 4 日 至 2 5 日 到 访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 活 动 由 香 港 律 师 会 主 办 , 并 由 香 港 顺 德 人 联 会 青 年 事 务 委 员 会 全 力 支 持 。 在 大 中 华 年 青 律 师 附 属 委 员 会 主 席 谭 雪 欣 律 师 的 率 领 下 , 代 表 团 与 佛 山 的 年 青 律 师 就 多 项 议 题 交 流 意 见 。 他 们 还 与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司 法 局 、 佛 山 市 律 师 会 及 一 间 佛 山 律 师 事 务 所 的 代 表 进 行 会 议 , 讨 论 顺 德 和 香 港 的 营 商 环 境 、 年 青 法 律 人 才 培 养 、 青 少 ...
在 6 月 8 至 1 0 日 , 律 师 会 的 代 表 参 加 了 由 律 政 司 司 长 林 定 国 资 深 大 律 师 率 领 的 代 表 团 , 访 问 广 州 、 南 沙 及 深 圳 。 访 问 团 成 员 包 括 2 0 名 来 自 法 律 业 界 、 律 师 司 及 知 识 产 权 署 的 代 表 。 会 长 陈 泽 铭 律 师 被 委 任 为 访 问 团 的 副 团 长 。 律 师 会 的 代 表 团 成 员 包 括 副 会 长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主 席 汤 文 龙 律 师 、 副 会 长 余 国 坚 律 师 、 知 识 产 权 委 员 会 主 席 黄 锦 山 律 师 及 民 事 诉 讼 委 员 会 成 员 关 兆 明 律 师 。 会 长 陈 泽 铭 律 师 在 拜 访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时 发 ...
6 月 2 8 日 , 理 事 会 成 员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郑 宗 汉 律 师 、 理 事 会 成 员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徐 凯 怡 律 师 、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韦 业 显 律 师 与 上 海 市 律 师 协 会 代 表 进 行 礼 节 性 会 面 。 会 议 讨 论 了 香 港 和 上 海 律 师 在 「 一 带 一 路 」 倡 议 和 《 区 域 全 面 经 济 伙 伴 关 系 协 议 》 下 的 角 色 和 优 势 。 双 方 还 探 讨 了 未 来 的 合 作 机 会 , 促 进 行 业 的 专 业 发 展 。 香 港 律 师 会 接 待 了 来 自 上 海 市 律 师 协 会 的 代 表 团 。
6 月 2 9 日 , 会 长 陈 泽 铭 律 师 、 前 会 长 暨 粤 港 澳 大 湾 区 附 属 委 员 会 主 席 苏 绍 聪 博 士 、 理 事 会 成 员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郑 宗 汉 律 师 、 理 事 会 成 员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黄 巧 欣 律 师 和 徐 凯 怡 律 师 , 以 及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黄 江 天 律 师 接 待 了 来 自 珠 海 市 律 师 协 会 的 代 表 团 , 探 讨 大 湾 区 合 作 机 遇 及 青 年 律 师 的 培 训 。 香 港 律 师 会 接 待 了 来 自 珠 海 市 律 师 协 会 的 代 表 团 。
9 月 7 日 , 香 港 律 师 会 理 事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郑 宗 汉 律 师 、 理 事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黄 巧 欣 律 师 接 待 了 由 无 锡 市 律 师 协 会 副 会 长 陈 一 平 先 生 率 领 的 、 由 2 2 名 无 锡 律 师 组 成 的 代 表 团 。 会 上 , 双 方 介 绍 了 两 地 法 律 界 的 概 况 。 无 锡 同 行 表 示 有 兴 趣 在 香 港 设 立 律 师 事 务 所 并 注 册 为 外 国 律 师 。 理 事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郑 宗 汉 律 师 ( 后 排 左 六 ) 与 理 事 会 成 员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黄 巧 欣 律 师 ( 后 排 右 五 ) 与 代 ...
香 港 律 师 会 会 长 陈 泽 铭 律 师 于 7 月 1 9 日 到 广 州 出 席 由 广 东 省 司 法 厅 主 办 、 广 东 省 律 师 协 会 承 办 的 广 东 省 涉 外 法 制 建 设 工 作 会 议 。 香 港 律 师 会 前 会 长 暨 粤 港 澳 大 湾 区 附 属 委 员 会 主 席 苏 绍 聪 博 士 在 其 中 一 个 平 行 论 坛 中 , 就 「 粤 港 澳 大 湾 区 律 师 业 协 同 发 展 新 趋 势 」 发 表 了 演 讲 。 理 事 会 成 员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郑 宗 汉 律 师 则 担 任 其 中 一 名 讲 者 , 就 整 合 资 源 提 升 大 湾 区 律 师 竞 争 力 发 表 意 见 。 理 事 会 成 员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徐 凯 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