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稿

国内法律业务进一步开放

经香港律师会多月来积极游说,由刚卸任律师会会长周永健律
师率领的访京团,终于昨日应邀前往北京拜会中国司法部,国
务院及港澳事务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该团人员包括香港律师会会长蔡克刚律师,及本港三个法律团
体主席,即中国委托公証人协会,香港女律师协会及香港青年
法律工作者协会。

中国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接待访京团。会上段副部长透露下列
消息:

  1. 一些现在规范外国律师事务所(包括香港律师事务所)在中国
    国内设立办事处的规例将会逐步放宽,其中包括:

    (a) 解除在中国境内开设办事处的配额规定;

    (b) 可自由选择在国内任何城市设立办事处;

    (c) 解除"一律师所祇能在一点设立办事处"的政策;

  2. 香港律师可向司法部申请受聘于国内律师事务所,处理香
    港法律 事务。此等香港律师在接受适当培训后可与其顾主
    转变成为合伙 关係。

  3. 由明年开始,香港居民经完成认可法律训练课程后,可参
    加中国 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在国内执业。

  4. 中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设立一全新会员类别,以供香港
    执业律 师个别申请参加。

    上述各项新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将于短期内公佈。 是次访京
    团亦获国务委员吴仪女仕及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刘名启接见。两人亦认同上述各项新政策。

    表示香港法律专业人员过去一直祈望此等新政策的出现。
    访京团团长周永健律师表示「本人非常欢迎各项崭新措施
    ,并深信此等措施将为香港法律业务拓展新领域,年青一
    辈律师尤获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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