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5 月 25 日
即 时 发 放

律 师 会 强 烈 谴 责 在 2020 年 5 月 24 日 发 生 的 街 头 袭 击 公 众 人 士 的 暴 力 事 件。 任 何 人 对 他 人 身 体 加 以 伤 害 为 严 重 罪 行。 公 然 违 反 法 例、 破 坏 治 安、 使 用 暴 力, 均 令 人 髮 指。

其 中 一 位 被 袭 击 受 伤 的 人 为 律 师 会 会 员, 律 师 会 深 表 痛 心 和 关 切。 根 据 该 会 员, 他 在 街 上 遭 到 一 群 人 用 雨 伞 等 硬 物 暴 力 殴 打。 该 会 员 事 后 已 送 院 救 治, 并 已 向 警 方 报 案。

律 师 会 重 申, 所 有 形 式 的 暴 力 是 对 法 治 的 侮 辱, 必 须 立 即 停 止。

袭 击 事 件 发 生 后, 该 会 员 及 其 家 人 的 个 人 资 料 疑 在 未 经 同 意 下 于 网 上 被 人 公 开 发 布。 律 师 会 谴 责 任 何 形 式 的 网 络 欺 凌 行 为, 并 提 醒 所 有 人 「起 底」 行 为 将 引 起 的 民 事 和 潜 在 刑 事 责 任。

 

如 有 查 询, 可 联 络 传 讯 及 对 外 事 务 部 总 监 郑 钊 平 先 生 (电 话 号 码: 2846 8815)或 电 邮 至 adceag@hklawsoc.org.hk.


关 于 香 港 律 师 会
香 港 律 师 会 是 香 港 事 务 律 师 的 专 业 团 体, 通 过 履 行 其 法 定 职 责 监 管 事 务 律 师、 见 习 律 师 和 外 地 律 师 的 专 业 操 守。 香 港 律 师 会 负 责 制 订 和 促 进 业 界 的 执 业 水 平, 以 及 确 保 业 界 遵 守 纪 律 守 则 的 规 定。 香 港 律 师 会 亦 不 时 就 公 众 关 注 的 法 律 议 题 发 表 意 见, 并 在 本 地 及 海 外 推 广 香 港 的 法 律 服 务。 如 欲 索 取 更 多 相 关 资 料, 请 浏 览 香 港 律 师 会 网 站: www.hklawsoc.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