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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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律师会
就著近日对司法独立的批评的联合回应
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律师会留意到近日一些国际及本地媒体发表,有关香港上诉法庭就著处理涉及非法集结罪行的刑期覆核申请的言论,我等对部分媒体表达的社评或其他言论表达极度关注。
我等一直的做法是不会就个别案件作出评论,尤其是涉案人士有可能会继续提出上诉。我等认为任何评论并不适合。
但是,我等要指出,香港法院的判决是依据法律应诉讼某方的申请而作出的。我等未见有任何迹象显示近日引起各方评论的几宗上诉判决是建基于法理及法律以外的因素。 不论个别人士对刑期的看法如何,有关被告人就著所干犯的罪行是经适当的法律程序审理而获定罪及判刑,而涉案人士亦有获得适当的法律代表。
在一个文明社会,对个别案件所提出的议题表达公开及理性的评论是应该获支持的。
但是,若对法庭判决提出没有根据的抨击,甚或表达该判决是受香港以外的政治考虑影响而作出,这些言论不但不合理,亦有损香港司法及香港社会整体的利益。
我等认同和重申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过往所表达的意见:
“在发表任何针对法庭判决的评论时,必须小心谨慎,以顾及评论对司法尊严及独立的影响。香港的法治建 基于大众市民及国际社会对法官以至司法体系的尊重及信心。不恰当的评论可令人对司法独立产生无根据及不必要的怀疑,更有可能削弱大众市民及国际社会对本港法治的信心…
本会极有信心,香港所有法官有能力继续 恪守其就任时所作 出的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 区,尽忠职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洁,以无惧、无偏、无 私、无欺之精神,维护法制,主持正义,为香港服务。本会 将竭尽所能维护香港的司法独立。”(摘录自香港大律师公会于2016年2月就著部分人士对法庭在涉及公安的案件作出轻判的评论所发表的声明)
“香港社会一直尊重法治和独立、专业的司法机构。国际社会都对这些原则推崇备至,而这些原则亦被视为香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基石。对这些原则的高度尊重,以及对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是建基于长远的司法历史、努力建立的传统、坚实的宪法基础,以及一众出色和专业的法官的不断努力,这些原则都不容及不应妥协、被削弱或牵连到政治争议中。”(摘录自香港律师会于2015年9日发表的声明)
以上意见所表达的理念,至今仍然适用。
香港大律师公会 香港律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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