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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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律 师 会 于 2011 年 7 月 24 日 ( 星 期 日 ) 举 行 了 一 个 名 爲 「 精 神 健 康 及 强 制 治 疗 」 的 公 众 论 坛 , 以 促 进 大 众 对 精 神 健 康 的 关 注 , 以 及 从 法 律 和 社 会 角 度 探 讨 「 强 制 治 疗 」 对 患 有 精 神 或 神 经 障 碍 的 病 人 、 他 们 的 家 属 、 相 关 持 份 者 和 社 区 所 带 来 的 影 响 , 并 回 应 他 们 的 关 注 。 论 坛 合 共 有 100 多 位 病 患 者 / 康 复 者 、 他 们 的 家 属 、 非 牟 利 团 体 会 员 及 公 众 人 士 出 席 。

是 次 论 坛 爲 香 港 律 师 会 「 律 师 关 爱 社 区 行 动 」 其 中 一 个 主 要 项 目 , 香 港 律 师 会 会 长 何 君 尧 律 师 担 任 主 礼 嘉 宾 , 副 会 长 林 新 强 律 师 担 任 论 坛 主 持 , 并 邀 请 了 医 院 管 理 局 九 龍 医 院 精 神 科 署 理 部 门 主 管 吴 文 建 医 生 、 香 港 心 理 学 会 临 床 心 理 学 组 主 席 郑 健 荣 博 士 、 香 港 大 学 精 神 医 学 系 助 理 教 授 张 頴 宗 医 生 , 私 人 精 神 科 执 业 曾 繁 光 医 生 、 香 港 神 託 会 行 政 总 裁 赵 立 基 先 生 , 香 港 律 师 会 社 会 关 係 委 员 会 工 作 小 组 成 员 陈 少 青 律 师 作 为 嘉 宾 讲 者 , 一 同 就 论 题 -- 探 讨 「 强 制 治 疗 的 范 围 与 前 瞻 」 -- 发 表 和 交 流 意 见 。

何 君 尧 律 师 致 欢 迎 词 时 表 示 ﹕ 「 香 港 律 师 会 今 天 举 办 「 精 神 健 康 及 强 制 治 疗 」 论 坛 , 提 供 平 台 让 各 界 相 关 人 士 就 「 强 制 治 疗 」 作 出 探 讨 , 希 望 可 以 促 进 社 会 关 注 对 这 个 公 众 议 题 , 共 谋 良 策 , 保 障 各 持 份 者 的 利 益 , 缔 造 和 谐 。 」

何 律 师 续 说 ﹕ 「 作 为 专 业 律 师 , 我 们 希 望 可 以 帮 助 持 份 者 多 些 瞭 解 , 引 入 「 强 制 社 区 治 疗 令 」 后 , 他 们 会 遇 到 的 法 律 问 题 或 者 所 需 要 面 对 的 法 律 责 任 , 以 及 对 他 们 的 影 响 。 」

论 坛 首 先 发 言 的 是 陈 少 青 律 师 。 他 讲 解 了 现 时 与 精 神 健 康 相 关 的 法 律 及 当 中 的 漏 洞 。 他 说 ﹕ 「 本 港 精 神 健 康 法 例 源 于 1960 年 , 之 后 虽 然 于 1997 及 1999 年 分 别 作 过 少 量 修 订 , 但 在 强 制 治 疗 方 面 , 本 港 的 精 神 健 康 条 例 是 有 必 要 加 以 检 讨 的 。 」

吴 文 建 医 生 则 讲 解 了 政 府 现 时 的 精 神 健 康 政 策 。 他 表 示 ﹕ 「 现 行 的 《 精 神 健 康 条 例 》 有 足 够 的 机 制 保 障 需 要 「 强 制 入 院 」 的 精 神 病 人 , 例 如 ﹕ 「 强 制 入 院 」 需 要 有 区 域 法 院 法 官 或 裁 判 官 所 发 出 的 「 入 院 令 」 , 或 两 名 注 册 医 生 签 署 表 格 1 , 2 , 3 , 才 可 以 将 病 人 作 有 限 期 羁 留 作 观 察 。 另 本 港 亦 有 精 神 健 康 覆 核 审 裁 处 监 察 。 」

私 人 精 神 科 执 业 曾 繁 光 医 生 则 认 为 , 香 港 作 为 一 个 已 发 展 城 市 , 精 神 健 康 政 策 相 对 健 全 。 他 表 示 , 若 政 府 推 行 「 强 制 治 疗 」 , 可 以 考 虑 提 供 资 金 津 贴 给 病 患 者 , 让 病 患 者 在 接 受 治 疗 时 , 除 了 前 往 公 营 医 院 外 , 可 以 多 一 个 选 择 到 私 人 诊 所 求 诊 。

心 理 治 疗 亦 可 助 患 有 精 神 或 神 经 障 碍 的 病 人 。 香 港 心 理 学 会 临 床 心 理 学 组 主 席 郑 健 荣 博 士 , 以 科 研 角 度 说 出 「 强 制 治 疗 」 如 何 帮 助 到 思 觉 失 调 病 患 者 , 以 及 他 认 同 「 强 制 治 疗 」 的 理 据 。 他 说 ﹕ 「 有 外 国 研 究 显 示 , 患 有 精 神 或 神 经 障 碍 的 病 人 接 受 了 「 强 制 治 疗 」 后 , 情 况 有 所 改 善 , 而 他 们 会 变 为 更 自 愿 地 去 接 受 「 强 制 治 疗 」 。 这 证 明 了 「 强 制 治 疗 」 对 帮 助 病 人 康 复 有 很 大 的 重 要 性 。 」

香 港 神 託 会 行 政 总 裁 赵 立 基 先 生 说 ﹕ 「 香 港 应 否 推 行 「 强 制 治 疗 」 , 涉 及 很 多 范 围 需 要 去 讨 论 , 包 括 ﹕ 立 法 准 则 、 人 权 、 私 隐 问 题 等 。 」 他 认 为 , 要 让 社 会 接 受 「 强 制 治 疗 」 , 公 众 教 育 不 可 或 缺 。

香 港 大 学 精 神 医 学 系 助 理 教 授 张 頴 宗 医 生 , 则 认 为 医 疗 改 革 需 要 考 虑 平 衡 不 同 持 份 者 。 他 说 ﹕ 「 落 实 「 强 制 治 疗 」 之 前 , 先 要 研 究 在 照 顾 精 神 病 患 者 利 益 , 以 及 保 障 社 会 大 众 利 益 中 如 何 取 得 平 衡 。 」

嘉 宾 讲 者 发 言 后 , 为 发 问 时 段 , 台 下 观 众 均 踊 跃 发 问 , 问 题 主 要 围 绕 「 强 制 治 疗 」 为 病 患 者 可 能 带 来 的 不 便 。 有 观 众 说 医 生 有 行 使 权 , 令 病 患 者 感 到 不 被 尊 重 。 对 此 , 张 頴 宗 医 生 回 应 说 , 医 生 有 一 套 标 准 准 则 来 诊 断 病 患 者 是 否 需 要 强 制 治 疗 , 而 由 于 责 任 很 大 , 医 生 不 会 草 率 作 出 诊 断 。

对 于 如 何 可 以 减 低 大 众 对 精 神 病 患 者 的 「 标 籤 效 应 」 , 赵 立 基 先 生 认 为 , 政 府 可 以 在 教 育 公 众 方 面 加 强 资 源 , 以 让 公 众 明 白 及 接 受 精 神 病 人 。

曾 繁 光 医 生 认 同 公 众 不 应 对 精 神 病 患 者 有 「 标 籤 效 应 」 , 他 引 用 了 他 早 年 进 行 研 究 时 所 得 出 的 数 字 , 解 释 精 神 病 患 者 跟 患 高 血 压 或 其 他 病 的 病 者 无 疑 。 他 说 ﹕ 「 曾 经 犯 谋 杀 、 严 重 伤 人 的 犯 罪 者 当 中 , 9 0 % 并 无 患 有 精 神 病 。 在 英 国 , 因 车 祸 丧 生 的 人 , 较 给 精 神 病 患 者 杀 伤 的 人 , 高 出 70 倍 。 」

另 外 , 对 于 香 港 合 资 格 诊 断 精 神 病 / 思 觉 失 调 的 精 神 科 医 生 / 心 理 学 家 供 不 应 求 的 问 题 , 吴 文 建 医 生 回 应 说 政 府 已 逐 步 加 强 培 训 精 神 科 医 生 , 亦 改 善 了 精 神 病 院 病 房 的 环 境 。 郑 健 荣 博 士 表 示 , 希 望 政 府 能 投 放 多 些 资 源 在 心 理 治 疗 方 面 的 工 作 。

继 「 精 神 健 康 及 强 制 治 疗 」 论 坛 成 功 举 办 后 , 香 港 律 师 会 将 于 本 年 年 底 或 明 年 年 初 , 为 非 牟 利 团 体 举 办 一 连 串 与 精 神 健 康 相 关 的 法 律 讲 座 。

香 港 律 师 会 会 长 何 君 尧 律 师 于 论 坛 上 致 欢 迎 词 香 港 律 师 会 会 长 何 君 尧 律 师 ( 左 六 ) 、 副 会 长 林 新 强 律 师 ( 左 五 ) 、 香 港 律 师 会 理 事 成 员 熊 运 信 律 师 ( 左 一 ) 、 彭 韵 僖 律 师 ( 右 一 ) 、 香 港 律 师 会 社 区 关 係 委 员 会 主 席 黄 永 昌 律 师 ( 左 二 ) 与 众 嘉 宾 讲 者 合 照 留 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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