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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报章/电台/电视台
2008 年 12 月 6 日
即予刊载
新闻稿
法 律 週 2008 将 于 12 月 6 至 12 日 举 行 。 一 年 一 度 由 香 港 律 师 会 主 办 的 法 律 週 已 经 连 续 举 办 18 年 。 今 年 , 香 港 律 师 会 获 得 法 律 援 助 署 赞 助 举 办 一 系 列 的 法 律 专 题 讲 座 。 讲 座 由 经 验 丰 富 的 律 师 以 及 来 自 1 5 个 支 持 机 构 的 嘉 宾 介 绍 多 方 面 的 法 律 知 识 , 包 括 无 律 师 代 表 诉 讼 以 至 中 港 劳 动 法 等 主 题 。 透 过 讲 座 , 市 民 将 有 机 会 更 清 楚 认 识 他 们 的 法 律 权 利 及 义 务 。
法 律 週 2008 荣 获 中 国 法 律 服 务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委 託 公 証 人 协 会 、 香 港 国 际 仲 裁 中 心 香 港 调 解 会 、 香 港 和 解 中 心 、 香 港 国 际 公 证 人 协 会 、 香 港 各 界 妇 女 联 合 协 进 会 、 香 港 女 律 师 协 会 、 消 费 者 委 员 会 、 香 港 社 会 服 务 联 会 、 扶 康 会 、 小 童 群 益 会 、 东 华 三 院 越 峰 成 长 中 心 、 基 督 教 香 港 信 义 会 天 水 围 青 少 年 外 展 社 会 工 作 队 、 路 德 会 社 会 服 务 处 青 欣 中 心 及 明 爱 乐 协 会 等 机 构 的 支 持 。
开 幕 典 礼 将 于 12 月 6 日 ( 星 期 六 ) 下 午 2 时 假 香 港 理 工 大 学 蒋 震 剧 院 举 行 。 终 审 法 院 首 席 法 官 李 国 能 、 律 政 司 司 长 黄 仁 龙 、 立 法 局 议 员 吴 霭 仪 、 法 律 援 助 服 务 局 主 席 陈 茂 波 、 法 律 援 助 署 署 长 张 景 文 以 及 香 港 大 律 师 公 会 副 主 席 石 永 泰 大 律 师 将 担 任 主 礼 嘉 宾 。
届 时 , 香 港 律 师 会 副 会 长 何 君 尧 律 师 与 法 律 週 2008 筹 委 会 主 席 彭 韵 僖 律 师 亦 会 陪 同 各 位 主 礼 嘉 宾 出 席 开 幕 典 礼 。
法 律 週 2008 开 幕 典 礼 程 序
| 时 间 |
内 容 |
| 1400 – 1410 |
开 幕 仪 式
颁 赠 纪 念 品 予 主 礼 嘉 宾
大 合 照 |
| 1410 – 1420 |
香 港 律 师 会 副 会 长 何 君 尧 律 师 致 辞
终 审 法 院 首 席 法 官 李 国 能 致 辞
法 律 週 2 0 0 8 筹 委 会 主 席 彭 韵 僖 律 师 致 辞 |
| 1420 – 1435 |
小 童 群 益 会 表 演
- 献 唱 法 律 周 主 题 曲 – 真 理 无 敌
- 话 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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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5 – 1445 |
由 终 审 法 院 首 席 法 官 李 国 能 颁 发 感 谢 状 予 法 律 週 2007 「 免 费 法 律 谘 询 服 务 」 的 义 务 律 师 |
| 1445 – 1500 |
各 支 持 机 构 接 受 香 港 律 师 会 副 会 长 何 君 尧 律 师 颁 赠 之 纪 念 品 |
香 港 律 师 会 简 介
香 港 律 师 会 于 1 9 0 7 年 注 册 成 立 , 是 香 港 律 师 的 专 业 团 体 。 通 过 履 行 其 法 定 职 责 和 行 使 其 监 管 权 , 香 港 律 师 会 致 力 不 断 地 提 高 律 师 的 专 业 水 准 和 操 守 , 执 行 律 师 纪 律 守 则 的 规 定 。 香 港 律 师 会 协 助 其 会 员 推 广 香 港 法 律 服 务 , 以 及 不 时 就 不 同 的 法 律 建 议 发 表 其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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