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律 师 会 会 长 汤 文 龙 律 师 及 副 会 长 黄 巧 欣 律 师 受 邀 出 席 社 团 法 人 桃 园 律 师 公 会 于 2 0 2 5 年 1 月 1 1 日 ( 星 期 六 ) 在 桃 园 举 行 的 「 第 1 7 届 、 第 1 8 届 理 事 长 交 接 暨 全 体 理 监 事 就 职 典 礼 」 。 香 港 律 师 会 与 桃 园 律 师 公 会 自 2 0 2 4 年 7 月 签 订 合 作 备 忘 录 后 , 桃 园 律 师 公 会 于 去 年 9 月 积 极 参 与 和 支 持 香 港 律 师 会 的 旗 舰 活 动 「 海 峡 两 岸 暨 香 港 澳 门 青 年 律 师 论 坛 2 0 2 4 」 。 欣 逢 桃 园 律 师 公 会 举 行 就 职 典 礼 , 汤 会 长 及 黄 副 会 长 回 访 桃 园 律 师 公 会 , 并 受 邀 ...
副 会 长 黄 巧 欣 律 師 连 同 理 事 兼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郑 宗 汉 律 師 , 接 见 了 由 珠 海 市 司 法 局 二 级 调 研 员 、 珠 海 市 律 师 行 业 党 委 书 记 彭 炳 志 先 生 率 领 的 4 3 人 代 表 团 。 除 珠 海 市 律 师 协 会 成 员 外 , 代 表 团 成 员 亦 有 参 与 2 0 2 4 年 珠 港 澳 律 师 训 练 营 ( 第 二 期 ) 的 年 青 律 师 。 律 师 会 副 会 长 黄 巧 欣 律 师 及 理 事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郑 宗 汉 律 师 接 待 了 共 4 3 人 的 珠 海 市 司 法 局 及 珠 海 市 律 师 协 会 代 表 团 。
由 澳 门 律 师 公 会 主 办 的 2 0 2 5 律 师 日 于 5 月 1 6 至 1 8 日 在 澳 门 举 办 。 香 港 律 师 会 会 长 汤 文 龙 出 席 2 0 2 5 律 师 日 的 开 幕 典 礼 和 晚 宴 香 港 律 师 会 会 长 汤 文 龙 律 师 、 理 事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郑 宗 汉 律 师 及 徐 凯 怡 律 师 、 理 事 赵 彤 律 师 , 以 及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黄 江 天 博 士 于 5 月 1 6 日 出 席 2 0 2 5 律 师 日 的 开 幕 仪 式 和 晚 宴 。 香 港 律 师 会 副 会 长 黎 雅 明 代 表 律 师 会 出 席 开 幕 仪 式 另 外 , 『 内 联 外 通 - 「 一 带 一 路 」 法 ...
香 港 律 师 会 接 待 了 来 自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港 澳 事 务 办 公 室 的 代 表 团 。 会 上 , 我 们 就 多 方 面 的 议 题 进 行 讨 论 , 包 括 香 港 司 法 、 立 法 体 制 架 构 与 中 国 内 地 的 区 别 、 香 港 律 师 管 理 制 度 , 以 及 探 讨 香 港 在 涉 外 法 治 人 才 培 养 方 面 如 何 与 山 东 之 间 有 所 联 动 。
据 统 计 , 陕 西 省 2 0 2 4 年 与 「 一 带 一 路 」 共 建 国 家 进 出 口 贸 易 额 增 长 达 2 0 . 2 % , 较 全 国 平 均 高 出 1 3 . 8 % , 展 现 强 劲 发 展 势 头 。 近 十 年 , 香 港 稳 居 陕 西 境 外 投 资 来 源 地 首 位 , 截 至 2 0 2 3 年 底 在 西 安 累 积 投 资 5 3 4 亿 美 元 , 1 , 7 8 2 家 企 业 扎 根 , 占 全 省 外 资 四 成 多 。 律 师 会 代 表 团 阵 容 强 大 , 由 超 过 4 0 位 来 自 不 同 法 律 背 景 的 律 师 组 成 , 他 们 专 精 于 不 同 的 法 律 领 域 , 同 时 涵 盖 争 议 性 及 非 争 议 性 的 商 业 事 务 , 例 如 企 业 融 资 、 银 行 、 保 险 、 知 识 ...
理 事 及 小 区 关 系 委 员 会 主 席 郑 程 女 士 出 席 了 在 广 州 番 禺 举 行 的 「 粤 港 澳 大 湾 区 行 业 机 遇 系 列 活 动 - 大 湾 区 法 律 行 业 机 遇 研 讨 会 」 ( 「 研 讨 会 」 ) 。 研 讨 会 由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驻 粤 经 济 贸 易 办 事 处 主 办 , 律 师 会 为 研 讨 会 的 支 持 机 构 之 一 。 研 讨 会 上 , 郑 女 士 为 学 生 作 分 享 , 内 容 围 绕 香 港 法 律 行 业 的 就 业 机 会 、 入 职 要 求 、 职 场 现 状 及 工 作 前 景 等
律 师 会 借 着 理 事 会 于 北 京 访 问 期 间 , 与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法 律 学 院 于 2 0 2 5 年 3 月 3 1 日 签 署 了 合 作 谅 解 备 忘 录 。 这 是 我 们 在 法 律 教 育 工 作 上 取 得 的 另 一 进 展 。 该 计 划 的 其 中 一 项 措 施 , 是 律 师 会 的 普 通 法 中 心 将 安 排 香 港 律 师 为 法 律 学 院 学 生 授 课 , 从 普 通 法 的 角 度 , 讲 解 与 跨 境 交 易 相 关 的 法 律 服 务 及 风 险 管 理 。
香 港 律 师 会 会 长 汤 文 龙 律 师 受 邀 在 活 动 上 致 开 幕 辞 。 参 考 他 上 周 在 科 威 特 的 商 务 访 问 , 他 藉 此 机 会 向 与 会 者 重 申 香 港 及 其 法 律 专 业 人 士 在 全 球 舞 台 上 的 竞 争 优 势 。 他 也 鼓 励 法 律 界 与 律 师 会 密 切 合 作 , 充 分 发 挥 「 超 级 联 系 人 」 和 「 超 级 增 值 人 」 的 卓 越 角 色 。
为 期 三 天 的 2 0 2 5 律 师 日 , 由 澳 门 律 师 公 会 于 5 月 1 6 日 至 1 8 日 举 行 。 5 月 1 7 日 , 香 港 律 师 会 会 长 汤 文 龙 律 师 、 理 事 会 成 员 暨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郑 宗 汉 律 师 、 徐 凯 怡 律 师 , 理 事 会 成 员 暨 理 事 会 北 京 公 务 访 问 工 作 小 组 主 席 赵 彤 律 师 , 理 事 会 成 员 暨 小 区 关 系 委 员 会 主 席 郑 程 律 师 , 以 及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黄 江 天 博 士 到 访 位 于 澳 门 议 事 亭 前 地 的 旅 游 及 商 务 活 动 中 心 , 并 参 观 了 设 于 该 处 的 「 2 0 2 5 律 师 日 免 费 法 律 咨 询 亭 」 。 ...
律 师 会 接 待 了 「 全 国 涉 外 仲 裁 人 才 培 训 班 ( 香 港 ) 」 的 两 个 代 表 团 。 该 培 训 班 由 香 港 国 际 法 律 人 才 培 训 学 院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司 法 部 共 同 主 办 。 香 港 律 师 会 会 长 汤 文 龙 律 师 与 副 会 长 黎 雅 明 律 师 和 黄 巧 欣 律 师 、 理 事 兼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郑 宗 汉 律 师 、 理 事 兼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徐 凯 怡 律 师 以 及 大 中 华 法 律 事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黄 江 天 博 士 一 起 接 待 代 表 团 。 会 议 中 , 我 们 讨 论 了 广 泛 的 议 题 , 包 括 律 师 会 的 角 色 和 职 能 、 香 港 法 律 界 的 概 ...
香 港 律 师 会 会 长 汤 文 龙 律 师 获 邀 在 活 动 上 就 香 港 的 定 位 及 香 港 律 师 可 以 作 出 的 贡 献 致 辞 。 副 会 长 黄 巧 欣 律 师 、 前 会 长 苏 绍 聪 博 士 以 及 理 事 陈 国 豪 律 师 、 曹 绍 基 律 师 、 郑 程 律 师 亦 参 加 了 此 次 活 动 。
香 港 律 师 会 会 长 汤 文 龙 律 师 应 邀 出 席 在 前 法 国 外 方 传 道 会 大 楼 举 行 , 由 亚 洲 国 际 法 律 研 究 院 及 A A I L F o u n d a t i o n 举 办 的 研 讨 会 , 就 香 港 法 律 制 度 的 独 特 之 处 , 以 及 香 港 法 律 界 的 角 色 和 潜 在 贡 献 致 辞 。 汤 会 长 强 调 , 香 港 法 律 界 将 珍 视 《 基 本 法 》 提 供 的 优 势 和 保 障 , 会 继 续 为 便 利 跨 境 投 资 而 贡 献 , 促 进 海 外 企 业 进 入 内 地 市 场 , 以 及 内 地 企 业 开 发 海 外 市 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