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信创安全-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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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3.3 行业监管与自律
3.3.1 三地行业管理差距需要协调
三地行业管理差距主要源于法律体系和制度差异以及行业准入和监管标准不同。具体而言,在内地
法律体系相对集中统一,行业监管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牵头,需要经过政府批准,存在一定的行业准入限
制和规范,管理较严格。与之相比,香港澳门法治体系较为独立,注重市场自律,准入相对自由,主要
是自行监管,即香港大律师公会负责监查大律师实务,香港律师会负责管理事务律师。因此,协调三地
行业管理差距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文化、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a)建立跨地区合作机制
行业准入前,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由各地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等代表组成,促进资讯共用和
合作。在合作机构的基础上,三地政府、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协商制定合作协定,明确跨地区合作的原
则和方式,协调政府监督和市场竞争两者关系。在市场经营阶段,更多强化自律和市场机制,鼓励行业
协会制定更为严格的自律规范,推动企业更好地遵循规范。
(b)建立资讯共用平台
搭建大湾区律师网,推介港澳律师名录,建立三地行业资讯共用平台,发布大湾区律师行业的新闻
动态、政策指引、服务案例以及报名活动等资讯,便于企业和监管机构了解不同地区的市场动态和法规
变化。同时组织跨地区的行业论坛和研讨会,开展常态化的互派的专业交流活动,推动企业和从业者之
间的经验分享。
(c)提供支援和保障措施
政府可以提供一些支援措施,如税收政策、资金支援等,鼓励企业在三地开展合作。具体来说,一方面,
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建设创业创新园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南沙新区为联营律师事务所提供落户
支持,根据律所的不同条件,提供 100 至 500 万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政府除了保驾护航,仍需要规
范联营所的收费标准,提升大湾区法律服务质量。广东省律师协会在其《服务费制定标准指引》中指出:
「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适用本指引。但是也可以根据律所办理的地区事务进行费用调整。」该规定具
有规范性和灵活性,为两地律所合作提供支持。
(d)吸收借鉴国际标准
加入国际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有助于借鉴国际已有经验,减少三地的管理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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