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信创安全-解决方案
P. 22
香港法律执业者在粤港澳大湾区首阶段发展现况调研报告
(b)业务宣传途径有限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大湾区企业多通过熟人介绍、律协引荐的方式认识香港律师,而网络宣传、媒
体报导等方式存在空白。对于此前未积累内地客源的香港律所而言,互联网宣传路径的缺失不利于拓展
内地业务,增加曝光度。
(c)两地环境差异阻碍业务开展
调研资料显示,香港律师不熟悉内地环境是拓展内地业务的主要障碍。首先,两地在法律体系上
存在差异,香港律师不熟悉内地诉讼程序与法律政策,影响业务处理的熟练程度。其次,两地语言环境
不同,语言隔阂增加了沟通成本。如前所述,虽然香港律师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这一优势是内地
当事人选择香港律师处理涉外案件的考虑因素,但普通话在与客户沟通交流中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最
后,两地律师制度不同,收费标准不一,部分企业表示香港律师按小时收费的标准不利于企业控制成本,
81.8% 的受访者认为香港律师的收费相对比较高是其不选择香港律师的原因。
2.2.2 香港法律执业者对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的认识
(a) 对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概况的了解程度
在总数为 53 份的问卷收集结果显示,只有 7.6% 的香港律师非常了解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尤
其是法律执业者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大部分(49.1%)是听说过但不了解或者有些了解(33.9%)。
服
务
业
律
湾
区
法
解
程
度
了
概
况
的
律
师
对
香港律师对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概况的了解程度
香
港
澳
大
港
粤
非常了解,尤其是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7.6%
听说过但不了解 49.1%
有些了解 33.9%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