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曾載於星島日報A14 29/1/2007

 

建村屋惹地界糾紛

 

鄧厚成    執業律師

 

        最近收到一位退休海員讀者的來信,他一九七五年初繼承了一塊新界舊地段,其面積大約二千平方尺。一九七九年十月獲得政府發出建屋牌照,並於一九八零年五月在該地上興建了一棟三層高、上蓋面積七百平方尺的鄉村小型屋宇。之後,又以磚牆圍繞著該地界的四周,出入須經另外設置的大門口。上週,收到隔鄰土地業主的「律師信」,聲稱讀者的屋宇非法侵佔(Trespass)了他部份的土地。讀者想知道,應怎樣去處理那指稱?

 

        首先,應要求對方提出證據,例如測量報告等等;亦可向地政處求助或另聘認可土地測量師(Authorized Land Surveyor)提供專業報告。如該侵佔被確實的話,可與鄰地業主相討解決方法,例如將已被侵佔部份的土地以有償方式轉讓予讀者。按此共識,鄰地業主應先簽立「分地契」(Deed Poll),並附有認可土地測量師的「分地圖」(Land Boundary Plan),隨後雙方便可簽立有關的「轉讓契」(Assignment)。若然談攏不來,鄰地業主堅持訴諸法律收回該地的話,讀者可在此個案中以二十多年的逆權佔有(Adverse Possession)為答辯理由,讓法院裁決 〔見Chan Tin Shi 等案件(二零零五年FACV第7、12、13及21號)〕。

 

        順道一提,由於新界土地界線的歷史背景,丈量約份圖 (D.D. Sheet) 及地段索引圖 (Lot Index Plan) 所示的地界並不絕對可靠。因此,在某宗買賣中,如對地界存有疑惑,應及時聘請認可土地測量師來確定,以免日後重蹈讀者與其鄰居般的爭拗。

 

 

本文內容純屬個人意見,並不代表香港律師會立場。

香港律師會鄭重提醒讀者,本文所載之內容是參照文章刊登日適用法律而提出看法,並不構成任何法律意見。讀者如有個別法律問題,應當就其個別情況向律師徵詢法律意見。

任何人士如因文章所載或漏載的資料而引致任何損失或損害,香港律師會及撰寫文章的律師絕不承擔任何責任。